自进入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被突入起来的新冠病毒袭击下,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下滑。为了迅速提振车市复苏,多地此前出台政策进行刺激,已实现车市连续数月反弹。但随着市场“淡季”来临,多地希望再出台一系列刺激政策,以稳定今年市场表现。
为稳定和扩大我市汽车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的《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该市享受停放服务费的减免优惠。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三亚行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停放均按《暂行规定》执行。自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在三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免收停车费。规定有效期为3年。
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等文件,拟在今年8月,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无车家庭”配置。具体配置办法总体上与政策优化方案中关于按家庭积分排序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方案保持一致。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启动实施,让2万个“无车家庭”尽早受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相关要求,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我市出台《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称,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落实近期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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