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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稳定汽车市场,重庆、深圳、河南出台“新能源”刺激政策

  • 作者:
  • 来源:电车评论网
  • 时间:2020-08-05
  • 浏览:894
 
        自进入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被突入起来的新冠病毒袭击下,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下滑。为了迅速提振车市复苏,多地此前出台政策进行刺激,已实现车市连续数月反弹。但随着市场“淡季”来临,多地希望再出台一系列刺激政策,以稳定今年市场表现。
 
 
        虽然7月汽车产销数据仍未披露,但根据乘联会日前公布的前四周了销量数据显示,乘用车日均零售销量同比增长5%,环比6月同期下降5%;乘用车厂商批发销量同比增长8%,环比下降11%;尽管整个车市基本上仍是同比增长的销量,但随着淡季的来临环比6月同期则销量有所下降,8月或将更为明显。
 
        乘联会表示,7月初消费环境相对变化较大,又逢高考季且雨水偏多,车市走势不强。而且7月份是车市淡季,炎热的天气使得汽车展厅的客流量大幅减少,7月份厂家出货量也比上月明显减少,跌幅达到11%。
 
        新能源市场更是如此,自去年7月份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连续11个月下跌。上半年新能源乘用车上险数仅29.9万辆,比去年同期降低近4成。但在乘联会看来,新能源市场的下跌即将结束。
 
 
        随着4月份,工信部等多部门公告和通知,将新能源汽车补贴和购置税减免延长两年。各地在购买和使用环节也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
 
        7月28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了要从多方面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加快充电桩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非经营性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
 
 
        7月30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实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鼓励绿色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更环保的小汽车。
 
        政策要求,所购新车必须为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是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奖励标准方面,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以下的,按照3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5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该奖励可与市发展改革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叠加申請。按照规定,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小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同時必须是新車。
 
        7月30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实施省级财政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初步核算每年每桩平均补贴在3000—5000元。
 
 
        得益于种种措施刺激,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6月新能源车市场虽然同比仍是34.9%的负增长,但从7月开始的下半年新能源车月均增速预计将保持正增长,从8月开始,在自主和合资的双增长拉动下,预计8月度销售都能实现两位数增长。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常务会长、新能源汽车专委会会长李金勇也有着同样评价,经历上半年的新能源市场的低迷过后,下半年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将保持一路向上的走势。
 
        同时,多家主流新能源乘用车企业负责人,都对下半年新能源的市场都表示乐观态度,认为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即将迎来新一个增长周期。
 
        根据工信部近期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也明确,要稳定传统大宗消费,加大公交、出租车等公共领域置换新能源汽车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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