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684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产业链链长制决策部署,加快汽车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方案》。
工信部决定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附解读)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的《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该市享受停放服务费的减免优惠。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三亚行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停放均按《暂行规定》执行。自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在三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免收停车费。规定有效期为3年。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4月份当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已经基本上达到了去年同期水平,对其未来的发展还是充满信心的,下一步主要在三个方面继续发力新能源汽车,分别是供给侧、需求侧以及使用侧。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汽车消费下行压力加大,但也应该看到,无论从宏观经济长期向好趋势分析,还是消费者对智能、绿色出行日益增长的需求判断,汽车消费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领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系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为促进国内汽车消费,国务院于此前在常务会议上确定了三项最新刺激举措后,接连下发了多项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继前一日正式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两年政策后,4月23日四部委再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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