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间,江铃汽车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江铃控股打算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公司分立为江铃投资和江铃控股,江铃汽车控股股东变更为江铃投资,而存续后的江铃控股,则将引入具有新能源汽车背景的战略投资者。
江铃控股分立公司 将引入战略投资者
根据江铃汽车公告显示,其控股股东江铃控股(持股比例高达41.03%)打算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进行分立,分立为新设公司江铃投资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存续公司,简称“江铃控股”)。其中,将江铃控股持有的江铃汽车41.03%股权和部分负债(3亿元金融性负债)分至江铃投资,而江铃汽车的控股股东将由江铃控股变更为江铃投资,但江铃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分立前,江铃控股注册资本为20亿元,江铃控股的股东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和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铃集团”)各持有公司50%的股权;
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江铃控股和江铃投资的注册资本均为10亿元,而长安汽车、江铃集团分别持有两家公司50%的股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江铃控股正在筹划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而本次募资,主要是用于购买融资方分支机构生产准入所需设备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据了解,江铃控股拟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通过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1家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扩股拟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的股权比例为50%,增资金额不低于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长安汽车表示,将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增资完成后,长安汽车所持有江铃控股的股权比例由50%稀释到25%,而新增投资方将持股50%。
战略投资者需具有新能源汽车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江铃控股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对战略投资者自身条件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
(1)意向投资方应是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企业法人且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及2018年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投资方的直接股东不得存在中国境外(包含港澳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
(3)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且具有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实际经验(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为准,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建议编辑加粗)
(4)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经有关政府机构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意向投资方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须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
(6)意向投资方股权结构清晰,公司治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须书面承诺);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发现,江铃控股还是希望未来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能够具有一定的新能源汽车研发经验。
扣非净利润首亏,江铃汽车调整多名董事及高管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分立之前的江铃汽车成立于2004年,其注册资本为20亿元。从业绩来看,江铃控股在营收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净利润也开始出现亏损。据了解,2015年,江铃控股的营收为44.18亿元,净利润为7.55亿元;而2016年,其营收为89.17亿元,净利润为8.21亿元;2017年,江铃控股的营收下降至56.44亿元,净利润亏损1.78亿元。而截至今年2月28日,江铃控股的营收仅为6890.53万元,净利润亏损1.17亿元。
江铃汽车本身业绩也不甚理想。根据2018年财报显示,江铃汽车在2018年实现收入282亿元,同比减少9.8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万,同比减少近87%;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江铃汽车自上市以来,第一次出现扣非净利润亏损的情况。
在这样的业绩背景下,江铃汽车宣布对多名董事和高管进行调整。
其中江铃控股提名金文辉候选江铃汽车董事,熊春英不再担任董事,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江铃汽车董事会聘任Andy Ball担任江铃汽车副总裁,自4月1日起效。董事会并决定陈怡众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聘任罗晓芳担任公司副总裁,上述人事变动自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