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年汽车商强乘弱局面稍有改变
自2017年以来,乘用车市场相对持续走弱,而商车市场相对持续走强,这是政策推动商用车走强,而消费不旺导致乘车需求低迷。11年-16年基本都是商用车而低于乘用车10个点,17年商用车增速高于乘用车12个点,18年高出9个点,19年1-6月高出16个点。
2018年汽车总计销量2803.89万台,累计增速-3.1%;19年1-6月累计汽车总计销量1231.63万台,累计增速-12.4%;19年6月份汽车总计销量205.64万台,同比增长-9.6%,环比增长7.5%。
19年1-6月份汽车批发增速是弱于近几年全年走势,19.6月的批发下滑-10%,行业走势压力持续较大。目前汽车不强主要是乘用车因素的影响,商用车压力也在加大。
2、19年汽车市场增长压力加大
19年1-6月累计汽车总计销量1231.63万台,累计增速-12.4%;19年6月份汽车总计销量205.64万台,同比增长-9.6%,环比增长7.5%。。
1-6月的乘用车市场持续负增长。目前6月销量低于2016年水平,呈现严重低迷特征。相信2019年未来下半年的厂家的销量预计会有改善,因此对下半年的增速预测3%正增长,全年-5%。
3、1-6月主力车企集团的表现均顽强
19年车市走势不强,各集团因为优势板块的差异化市场需求而走势分化。
国有大集团表现不强,上汽、一汽、长安、东风的表现都有压力。
民营自主的表现很好,奇瑞和华晨的今年表现相对较强。比亚迪、长城表现依旧相对突出。
因为新旧动能转换和新能源车持续盈利压力,自主品牌中小企业分化严重低迷。
近几年国有6大集团表现持续分化,三大三小的格局日益复杂,上汽和一汽东风总体表现较强。上汽前期一枝独秀,一汽和东风表现相近。
近期北汽表现很不错。长安去年末强,近期调整。广汽近期走势平稳。而地方国有集团的华晨表现相对较强,江淮仍有走强潜力。
2019年6月车市相对低迷,主力厂家大部分出现下滑。这种表现较强的是,广汽本田、东本都出现同比增长,北京现代尤其是表现较强。
19年主力厂家总体承压。6月从集团角度看的前10车企中六大集团占据8席,较上月一致,车企分化明显,上汽3家,东风3家,一汽有1家。长城在8位,吉利回归第5位。上汽三家都是主力企业,而且上汽乘用车的也是表现较强,;东风的东风日产和东风汽车、东本本田3家,一汽有大众,长安主力是长安汽车;北汽本月没有。独立车企的吉利本月较稳。内资企业有东风汽车、长安、长城、吉利汽车进入前10。
4 、狭义乘用车企业产销走势
2019年乘用车市场增速仍弱,低于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近几个月每个月都相对较差,好在6月份的速度相对放缓,
19年1-6月累计狭义乘用车销量986.29万台,累计增速-14.5%;19年6月份狭义乘用车销量170万台,同比增长-7.1%,环比增长10.8%。。
2019年1-6月乘用车厂家批发销量增速-12%是历年最低的,弱于汽车市场走势。
一汽大众6月领军。乘用车主力厂家成为三大阵营,正常月度前2强在月均15万左右,中间在月均10万水平,后面的在月销8万台左右。6月主力车企表现一般,丰田本田和、、长城走势较强。。
4.1、轿车市场走势
2018年轿车销量1154.55万台,累计增速-2.6%;19年1-6月累计轿车销量490.06万台,累计增速-14.4%;19年6月份销量86.3万台,同比增长-10.4%,环比增长10%。
轿车市场近两年表现增速相对较低,但波动不大,在小幅负增长的区间。
轿车主力厂家主要是合资三强,本月的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海大众很强。日系全面走强,日产和丰田、本田都是很强。奔驰宝马等豪华品牌的轿车表现也较强。
4.2、MPV市场走势
2018年MPV销量171.57万台,累计增速-17.7%;19年1-6月累计MPV销量67.98万台,累计增速-21.8%;19年6月份销量9.77万台,同比增长-24.4%,环比增长-9.5%。。
MPV市场自2017年出现下滑后,持续保持较大下滑幅度。
上汽通用五菱在MPV市场表现的一枝独秀,但也出现下滑。上汽通用的MPV保持MPV的第二强。长安的MPV恢复增长。
4.3、SUV市场走势
2018年SUV销量1001万台,累计增速-3.1%;19年1-6月累计SUV销量428.25万台,累计增速-13.4%;19年6月份销量73.93万台,同比增长0.2%,环比增长15.1%。
近几年SUV市场出现增速大幅下滑,2018年增速出现-3%的下滑,2019年1-6月份依旧表现相对乏力,未来期待能够有希望反弹。
长城SUV在2018年年末表现优秀,19年6月仍处高位,同比增长较好。奇瑞汽车的SUV正增长平稳,一汽大众也有新突破。自主的6月增长较弱,未来自主SUV能否持续高增长值得期待。
5、商用车市场走势特征分析
2010年后商用车市场出现持续低迷,但随着环保和投资的旺盛,商用车市场逐步较强。尤其这两年的商务车市场出现企稳回暖的态势,18年商用车相对增长,1-6月的广义商用车销量基本持平,这也是很好的表现,说明经济环境还是相对较稳的。
商用车市场主力的厂家是上汽通用五菱东风和北汽福田等,其中东风和五菱表现相对较强,福田在6月份表现很强,重卡中的中国一汽和中国重汽表现都很好,部分二线企业走势仍有压力,
6、微车企业产销分类走势
2018年微型车销量111.82万台,累计增速-0.4%;19年1-6月累计微型车销量51.01万台,累计增速-7.6%;19年6月份微型车销量6.96万台,同比增长-32.6%,环比增长-6.8%。。。
19年的6月的金杯走势很强,而6月其他厂家都较差。五菱、金杯、长安走势平稳你,奇瑞表现不错,其他企业走势压力仍较大。
7、轻型卡车企业产销分类走势
19年1-6月累计卡车销量170.07万台,累计增速-2.5%;19年6月份卡车销量24.44万台,同比增长-17.8%,环比增长-8.9%。
19年1-6月累计轻卡销量96.26万台,累计增速-0.9%;19年6月份销量13.08万台,同比增长-22.7%,环比增长-12.8%。。
19年轻卡市场销量走势较强,1-6月份,总体实现增长6%的表现很强。。这是在微卡升级的轻卡高增长的背景下,18年的表现较好。但6月增长因高基数放缓。
19年6月的轻卡主力厂家分化较明显,福田和长安走势超强,江铃、江淮的轻卡表现偏弱。
主力车企的福田保持超强的龙头地位。长城皮卡走势很好,长安的轻卡走势很强,从微卡强势企业升级成为轻卡第二强势企业。
8、中重型卡车企业产销分类走势
2018年中重卡销量132.57万台,累计增速-2.4%;19年1-6月累计中重卡销量73.81万台,累计增速-4.5%;19年6月份销量11.35万台,同比增长-11.5%,环比增长-3.9%。
18年下半年重卡走势回落,经济运行压力加大的卡车市场逐步疲软。随着19年地方债务的发放和各地基建项目的投产,19年1-6月表现偏正面。随着公路转铁路和运输需求较少,未来中重卡增长潜力有限。
近几年国家出台整顿运输市场的政策,严重压缩运力,导致运输车型大型化趋势加速,投资巨幅增大,对市场的卡车需求较强。随着换车周期走过,19年上半年的上游投资景气回升,重卡和牵引车等更新需求增大,重卡结构性较好。
19年6月的主力走势分化,一汽和东风的19年6月走势仍是领军,重汽和陕汽平稳回升,依维柯走强。
9 、轻型客车企业销售走势
19年1-6月累计客车销量20.94万台,累计增速-7.6%;19年6月份客车销量4.25万台,同比增长-0.4%,环比增长21.4%。
19年1-6月累计轻客销量15.02万台,累计增速-6.9%;19年6月份销量2.96万台,同比增长-4.1%,环比增长17.7%。。
轻客企业的走势相对平稳,近期波动不大。由于轻客新能源的突破速度较慢,专用车的走势也不是很强,因此轻客的市场压力仍大。
近期的轻客市场持续平稳走弱。近两年江铃走势超强。其次是福田和长安的走势较强。。金杯走势逐步平稳。
10 、大中型客车企业销售走势
2018年大中客销量15.1万台,累计增速-13.2%;19年1-6月累计大中客销量5.92万台,累计增速-9.2%;19年6月份销量1.29万台,同比增长9.3%,环比增长30.8%。
18年上半年大中客表现较强,同比增长出现高增长,增长主要是因为新能源车的抢补贴行情,同时也是目录较好的。随后6-10月调整也是较合理的走势是,19年1月回升较猛。19年3-6月客车表现较强,抢补贴效应明显。
新能源车的年初暴增对大中型客车也带来促进。18年政策压力带来结构性增长,宇通表现很强。
19年1-2月的北汽福田表现很好,随后近期珠海银隆的表现很强,北京公交的促进很好。19年大客市场仍依靠新能源客车为主,随着政策延期,客车迎来政策利好,补贴延期政策实在出乎预料。
三、汽车行业环境分析
1、国家层面政策分析
l 财政部发布最新车辆购置税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政策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公告中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l 纯电动轻型货车不得限行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表示,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l 工信部:发布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工信部官网发布《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重点谈到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急需标准制定,加强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与产业协作。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落实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及动态完善标准体系、系统布局技术领域及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履行国际协调职责并加强标准交流与合作。
l 工信部:发布第4批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
工信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4批)》,共包括74户企业的238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8户企业221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12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5个型号。
l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工信部官网公布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重点在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能耗、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加氢系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制定方面展开研究。此外还指出要及时更新电动汽车标准化路线图,适时修订《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
l 工信部:回应水氢汽车,不能销售上路行驶
针对水氢发动机事件,工信部于6月27日作出回应。工信部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青年汽车公司该车型的产品准入申请,该车型未获得产品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目前这款车型不能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
l 工信部: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安全标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今日在京召开,会议要求,面对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下一步,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召回管理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标准,提升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水平;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韧性,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l 工信部:将全面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制定
盖世汽车讯,由工信部官网获悉,6月15日,为加快自动驾驶相关标准制定,并将有序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制定,装备工业司组织全国汽标委编制了《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旨在协同开展汽车网联相关标准制定,并深入参与联合国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法规协调,加大国际标准的参与广度与深度。
工作要点中提到,工信部将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等基础通用类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特定条件下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方法及要求等标准的立项,启动自动驾驶数据记录、驾驶员接管能力识别及驾驶任务接管等行业急需标准的预研,积极组织开展商用车辆列队跟驰等重要标准的测试验证,组织编制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和性能评价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l 工信部:强调新能源汽车安全,整车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工信部近日召开了一场主题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强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技术研发和测试验证,提升整车结构、电动底盘、高电压系统等安全设计水平,严格车辆出厂检测,确保生产一致性和整车质量安全,向市场提供既先进又安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时,还要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运行监管责任,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在用车辆安全。
l 规范取退分时租赁押金管理办法出台
6月16日,交通运输部宣布,由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对共享汽车押金的收取、退还等做出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指出,汽车分时租赁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000元。。
l 国办转发13部委《意见》促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无车承运等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三是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l 国务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
l 六部委:汽车分时租赁押金管理办法出台
6月16日,交通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共享汽车押金的收取、退还等做出明确规定。汽车分时租赁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30,000元。
l 交通部:将出台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方案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已研究起草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此外,吴春耕还指出,ETC收费的全覆盖,是能否顺利实现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关键因素。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没有安装ETC的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也难以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因此,目前最紧迫的工作就是要大力推广普及ETC,开展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建设改造。
接下来,交通运输部将尽快出台《加快推进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研究推动加快ETC车载终端安装的配套政策。据悉,今年两会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而这项工作也被交通运输部视为重点工程项目来抓。
总体而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主要是利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新的信息技术,替代人工收费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
l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共分为8个部分,提出了21条具体行动措施。《行动计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行动计划》明确,要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高公交供给能力,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改善公众出行体验;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加强停车治理,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l 中方对美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整车暂不受影响
此前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6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6月13日,网通社从财政部获悉,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中方不得不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调整加征关税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在此次公布的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中,实施加征25%关税的税目商品共有2493个;实施加征20%关税的税目商品共有1078个;实施加征10%关税的税目商品共有974个。其中,与汽车相关的商品主要涉及轮胎等零部件,预计整车价格有望小幅调整,但近期不会有大幅度变动。
目前,美方除已对价值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从10%提升到25%外,还宣布将对剩余价值325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对此,中国将如何回应,网通社也将持续关注。
l 中国将对美国商品加征关税乘用车豁免
6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明确提出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我国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的加征关税商品清单来看,原产于美国的乘用车整车并不在被加征关税之列,特斯拉、宝马、奔驰等车企可以暂时松一口气。在此次关税贸易战中,受冲击较大的是汽车零部件领域,尤其是轮胎行业。根据加征关税商品清单,被加征25%关税的车辆用轮胎产品多达12项,被加征10%关税的车辆用轮胎产品占2项,被加征5%关税的车辆用轮胎产品为6项。
2、地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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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北京:公示2019年政府固定资产补助公用充电桩项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指南》表示,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0.4元/W,7kW以上补助0.5元/W。补助范围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之间投运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
l 北京:建100平方公里自动驾驶示范区
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引领发展,构建世界领先的原始创新高地和产业发展高地,北京市海淀区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引领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北京市海淀区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上率先起跑,已经着手建设范围100平方公里的中关村自动驾驶示范区,并建成了全国首个封闭测试场地。
l 东莞:发布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
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东莞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方案表示,将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将在城市建成区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2020年1月1日起绿色物流片区内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l 福建:多项政策并举加强新能源车辆推广
近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表示,将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0年,福建省城市公交车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l 甘肃:颁布《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甘肃省颁布了《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
l 广东:响应国家促消费政策,松绑汽车限购
6月28日,广东出台《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了九方面29条具体举措,从《实施方案》内容来看,最大亮点便是汽车。汽车领域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汽车消费环境、二手车市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包括提出逐步放宽广州、深圳两地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珠三角区域内允许互迁,在一定过渡期内用车排放限值可执行国五标准。
l 广东省商务厅:组织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业务
6月28日消息,日前,广东省商务厅公布《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请展开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的函(以下简称:文件)。文件规定,从业企业应同时满足从业三年,年交易量一万台次,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方可展业。这标志着国内二手车流通领域即将跨入“全球化”时代。
l 广西: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广西近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示,为加快充电设施进机关、居民社区、园区、城市人口聚集区、公共服务领域、旅游景区、高速等地区,针对每个区域分别制定了主要任务。
l 广州:将实施全新排放标准,新增外观检查
广州市将开始实施《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两个全新汽车排气检验标准。据了解,上述标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实施:自6月1日起,广州市将启用新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实行车辆外观检查;自11月1日起,该市将增加“车载诊断系统”检查以及在柴油车年审中进行新增氮氧化物监测。
l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发布
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至2030年海南省充电桩累计要达到94万个,打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海南模式”。
《规划》强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根本目的,以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南北两极、环岛互联、多点分布”思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清洁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建设海南全岛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根据《规划》,海南省将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30年充电桩累计达到9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6.6万个,公共充换电站要达到627座。
《规划》要求从电动汽车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做好整体规划;并按照“美丽先行、标准先行、桩站先行”的建设原则,超前建设,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同时,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充电需求,按照“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原则,海南分为三类区域,调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打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海南模式”。
此外,海南省还将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微网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共停车场及商业、公建配套停车场等推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保障燃气、光伏以及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利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充电基础设施的应用比例。
海南省还将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实现“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完善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便捷服务,引导用户有序充电,实现车—桩交流互动,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
l 海南新规:部分高层次人才可“免摇号”
、海南省发布机动车摇号新规定,部分高层次人才可以无需摇号,直接获取小客车指标。据了解,“高层次人才”是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管理标准,由省级人才管理部门进行认定或出具证明的人才。
l 河北省: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此外,在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三十日内仍可办理转入手续。
l 河南: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2019]5号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
l 河南:发布《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政策从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置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创新四个方面制定了二十条细分政策,加快河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l 江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江门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江门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方案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强化保障措施八个方面支持加快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l 江苏:7月起实施国六a排放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将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其中,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
l 天津: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开始,最高每辆补贴9,000元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五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2019年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告》。《通告》提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车辆范围内的柴油货车,经拆解公司拆解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后可享受补贴,最高每辆可补贴9,000元。补贴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6月10日。
l 天津:印发《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缓解百姓充电难问题。2019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