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如今已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工具。按照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要求,我省对已办理登记挂牌取得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政策,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
4月12日,西安市启动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乱象,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一周时间过去了,广大市民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了解多少?家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如何应对?电动车售卖市场有哪些变化?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市民:新国标的实施对消费者是好事
65岁的王师傅有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平常骑车接孙子上下学、去菜市场,方便快捷。“我这车买了没几年,性能好着呢,正常的话还能骑好几年。可是按照新国标,它属于超标车,6月30日之后就禁止上路了。”王师傅告诉记者,他年龄大了,不打算考摩托车驾照了,准备换购一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出行的代步车。对于新国标的实施,王师傅表示赞同。“现在城市里交通乱象太多了,电动自行车确实该管一管,出了交通事故也能清楚地明确责任。”王师傅说,新国标对消费者绝对是好事,有了严格的标准,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量更好的电动自行车,也更安全。“对行人来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至于太快,对他们也是一种保护。”
在东门外炮房街口等零活的杨师傅有不同的看法。杨师傅说,他原本想换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是看了一下各项参数,只能作罢。“新国标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总重量不高于55kg,蓄电池电压不大于48V,还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这些功能可以满足近距离通勤,对于我们这些起早贪黑赶时间的农民工来说,根本不够用。”杨师傅说,他们这些打零工的,每天干活的地方不固定。骑车带着工具到咸阳、蓝田、高陵这些地方都是常有的事,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4月20日,杨师傅表示,6月30日超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让上路了,为了不影响生计,他已经抽空考取了摩托车驾照,准备再了解是否还需要其他手续。和杨师傅一起等活的几位师傅也表示,会赶在6月30日之前把摩托车驾照拿到手,把该办的手续办理一下,安全骑行。现场其他几位师傅则表示,先观望一段时间再决定是换购还是考摩托车驾照。
商家:主动给顾客介绍各类车的上路要求
4月20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永鑫北关电动车批发市场、伞塔路电动车销售市场的一些品牌电动车专卖店,发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与其他类型的电动车实行分区销售,店员会明确说明各类型电动车的上路要求。
在永鑫北关电动车批发市场的多家专卖店,崭新的带踏板小型电动自行车整齐摆放在店铺入口,其他车辆也按类型分区摆放在靠里的位置。记者一走进店里,店员就指着小型电动自行车介绍,这个区域的车时速在25km/h以内,安装了脚踏板,符合新国标,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摩托车驾照就能上路。其他区域的电动车上路,需要办全各种手续。店员告诉记者,随着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即将结束,前来咨询的顾客越来越多,商家也会主动给顾客解释清楚,以免影响使用。
在伞塔路电动车销售市场,多家店铺内都悬挂着新国标车辆的宣传横幅。记者随机走进一家专卖店,款式多样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摆放在门口。店员告诉记者,如果只是上班代步的话,她推荐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短距离的话够用了。现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款式也越来越多了,顾客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选择。此外,店员表示,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被划为机动车管理,如果购买,就需要考取摩托车驾照、挂牌照,还要购买交强险、交机动车购置税等,他们不负责办理。在另一家专卖店,如果市民家里有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来店里换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店员说:“现在很多顾客愿意考摩托车驾照,这也算是收获了一个新技能。”
据了解,根据新国标,原有的电动两轮车被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时速20km以上50km以下,由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原有的时速超过50km的电动车则被划归为电动摩托车,按照规定,电动摩托车上路必须要上牌照,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生产准入审查,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要有驾照,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观点:应兼顾民生 继续完善分类治理
4月7日10时34分,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公众号发布《关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是否延期的公开问卷调查》,截至当日中午12时,已有超12万人参与问答,可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治理问题有着广泛的群众关注度。
电动自行车由于方便快捷、准驾门槛低,走进千家万户。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晓勇博士认为,电动车大量出现反映的是群众的交通需求得不到满足。实际上,电动自行车本身占用城市道路资源较少,同时中短距离的出行中效率高、速度快,甚至比汽车还要方便。但是绝大多数的道路资源依然是机动车占据,非机动车侵犯机动车车道和人行道的情况经常发生,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此外,电动自行车自燃等安全问题不断出现,让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势在必行。
“随着过渡期即将结束和相关部门整治行动的开展,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关注肯定会越来越高。”王晓勇表示,应加强政策宣导,明确处罚的时间和标准,让市民形成使用合规电动自行车的意识,并积极行动起来。同时,制造商应生产出丰富多样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让用户可以选择。
王晓勇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治理不可一蹴而就,各行各业的安全标准化和质量标准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根据实际状况,同时兼顾民生,继续完善电动自行车分类治理。过渡期满后,对于车况符合安全上路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按机动车标准管理,引导其配备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引导文明出行。对于当前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这种现象进行有效治理,应该从改变出行者的认知出发,出台强制性交通法规、严格执法、让文明出行者的示范效应来影响和感化违规者等,增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