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在中国汽车业激起的余波远未平息,就在4月24日,东风日产迅速做出反应,推出升级版的汽车三包政策,具体内容为在汽车三包法的基础上,额外增加“7天质保换新”政策,承诺客户车辆在购买7天内,汽油车发动机、变速箱,电动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则可以直接换一辆同型号的新车。
中国作为全球汽车业的后起之秀,凭借着后发优势和庞大的国内市场,目前在汽车的产销和保有量方面都已处于世界领先,2018年中国车市销量虽然28年来首度下滑,达到了2808万辆,领先于欧洲的1770万辆和美国1730万辆,销量占全球30%。
然而发展壮大的中国整体汽车市场与国外发达市场相比,中国的汽车文化沉淀以及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却相对滞后,除了此前屡屡被曝出的自主车企在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抄袭事件,消费者一旦因汽车质量等发生问题的维权难也屡屡被诟病,直到本月发生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一再发酵,快速脱离汽车业内的局限,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相比较来看,在汽车工业和汽车市场经历一个多世纪发展的欧、美、日,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起步较早,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尤以美国为代表,“柠檬法”是美国各州保护购买了有缺陷汽车的车主权益的州法律规定的总称。
所谓“柠檬法”是形象比喻,如果消费者买了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的有缺陷的车辆,在合理的尝试次数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那消费者的车就可能是一个“柠檬”,就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
不仅仅是美国,日本在1994年颁布了《产品责任法》(简称PL法)。其中规定了由于产品的缺陷而引起的对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日本自动车工业会还内设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有效利用汽车行业拥有的技术,对消费者进行汽车产品责任方面的咨询、帮助和调解,保持中立性、公正性,迅速、简单地解决纠纷。
同济大学法学院刘春彦副教授对笔者表示,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在汽车买卖合同中,类似东风日产在4月24日做出的承诺属于车企自愿承担义务的单方允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有权要求按照承诺履行。目前来看的确是从车企角度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益之举,另外,在我国目前针对普通消费者购车养车等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也是一种法律法规之外的补充。
此前有一些观点认为,进一步的承诺和让步会拖累车企和经销商的经营。1982年,“柠檬法”正式出台,同期市场回收更换汽车数量也的确大幅上升,美国汽车制造企业蒙受了一定的损失,但随后更多企业将重点放到了技术革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塑造上,“柠檬法”倒逼美国汽车产业提升,铸就了通用、福特等世界汽车品牌新一轮的发展。
毋庸讳言,伴随改革开放,中国汽车工业和市场目前自身已经做大,但是在华车企无论外资、合资还是自主要在未来的中国市场做强,光凭资本和体量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颗对中国消费者诚信经营和对市场规律敬畏的心,即便是眼前看来可能会受到短期损失和考验,但对自身车企长线发展和市场长期繁荣是有益的探索,也是值得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