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力帆股份(601777,SH)在对外发布的《力帆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中披露,截至2019年9月23日,公司大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力帆股份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
此次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分别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启信宝显示,在力帆控股的股权结构中,尹明善持股6.36%,为实际控制人;陈巧凤、尹喜地和尹索微分别持股5.88%。
据了解,力帆控股此次减持价格区间为4.22-4.29元/股,减持总金额为890.31万元。此次减持完成后,力帆控股对力帆股份的持股比例降至47.08%。
早在今年6月,力帆股份就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力帆控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约3941.2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然而,力帆股份随后就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613-02 号),力帆控股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约6.04亿股股份被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
此次冻结是由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向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融资1亿元,现有部分已逾期,横琴金投向法院申请对贷款担保人——力帆控股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冻结。
记者注意到,力帆控股被冻结的约6.04亿股股份中,已质押股份数约5.93亿股,未质押股份数约1050万股。
就在今年9月中旬,力帆股份再次接到大股东股份冻结通知:9月10日起,力帆控股所持有的力帆股份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数约1.08亿股,冻结期限为3年。
此次股份冻结的原因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案件作出的(2019)渝01执保272号执行裁定书,以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文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被告案件作出的(2019)渝01执保273号执行裁定书。
而在两次股份冻结之前,力帆股份早已“官司缠身”。力帆股份曾在今年7月的一份公告中对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人民币约14.23亿元(其中: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
大股东减持,股份遭遇多次冻结,这对力帆股份的投资者来说不是一个好信号。眼下,力帆在终端市场的表现也难言乐观,销量出现腰斩。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力帆共计销售传统乘用车约2.16万辆,同比下滑68.94%;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1675辆,同比下滑66.12%;摩托车销量约40.54万辆,同比下滑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