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合理配置、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解决公务出行保障难、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平衡等问题,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事管发〔2022〕33 号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2022 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 项监督工作方案》省级部门责任清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有 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2 年 8 月 1 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 监督工作方案》省级部门责任清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新能源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等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 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 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 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出行、创建节约型机关等重要指示精神 和落实“碳中和、碳达峰”时间承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公务用 车规范管理、高效保障、厉行节约这一核心任务,大力推广应用 新能源公务用车,不断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在全面 落实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目标
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合理配置、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 解决公务出行保障难、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平衡等问题,到 2025 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 达到 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编 制计划,使用财政资金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实物保障用车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切实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对部门(单位)缺编或符合更新条件的公务用车,确需配备更新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可根据财政中期预算安排情况,利用当年预算的一定比例,采取租赁等方式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手段。
(二)优先租赁使用社会新能源汽车。对部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的公务出行,可按照“从严审批、严格 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 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企业,通过“分时租赁”“一事一租”等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应建尽建”的要求,同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搭建“直交互补、形式多样”的充换电平台,为高效便捷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能源及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政策和 资金支持。
(三)严格管理规定。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公务用车有关编制标准、采购配备等规定,规范审批、采购、配备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及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不得借机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 超标准配备或租用新能源汽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调 度、考评机制,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将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巡视、审计内容。省机关事务局将对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工作 不力,应配不配,应建不建,推诿扯皮及消极应对的,责令整改, 并予以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倡导党政机关和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在购置私家车时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为大力推广 应用新能源汽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