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亿华通发布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告,亿华通2019年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涉及关联方有4个,涉及金额共2.18亿人民币。主要交易内容如下:
上述公司与亿华通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 6.01%股份的股东—— 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2.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 5.51%股份的股东——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控股股东张国强曾为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已卸任,但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在本年度将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视为关联方。
4.北京水木华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张国强持有 8.08% 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向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提供相关服务。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向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销售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提供相关服务。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与北京海珀尔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相关的咨询、开发等服务。
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19 年度与北京水木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设备、材料的买卖及租赁,房屋及场地的租赁技术咨询及服务,日常经营所需的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等交易。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宇通客车、申龙客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技术咨询、开发等服务的预计金额系根据专业技术所在的领域、技术开发难度、人力成本等实际情况,参考同类、同质产品市场价格估算得出,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关于租赁及相关服务的预计金额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车型、车况、房屋场地及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估算得出,交易价格公允。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主营业务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