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了三条召回公告——大众、Jeep和克莱斯勒三品牌共计召回汽车359561辆。至此,2018年我国汽车召回工作已经画上了句号。
转眼间,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了快15年。汽车召回发展怎么样?取得了哪些成果?一言难尽,《产品安全与召回》有话要说 。
制度从无到有
逐步完善
从2004年到2018年,我国汽车召回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
2004.10.1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标致着中国开始实施汽车产品召回管理
2013.1.1
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自此,汽车召回制度从部门规章上升到国家行政法规,使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在法律层级上更高,影响更广,效力也更强。
2016.1.1
《条例》的配套规章——《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它对《条例》的程序和规范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2018.4.1
支撑《条例》实施的重要标准——《汽车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指南》(GB/T34402-2017)实施,不仅为我国汽车产品缺陷与安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提供了有效支撑,为汽车行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提供业务指导,还填补了国际空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从《规定》到《条例》,再到《办法》,我国基本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组成的汽车召回制度体系,再加上标准的支撑,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体系甚至比国外一些汽车工业强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体系还要完善。
召回数量由少到多
连续三年突破千万辆规模
汽车召回制度实施近15年来,我国汽车召回数量也由少到多。
仔细盘点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以来的数据,从2004年召回30多万辆,到2009年首次召回100万辆,到2013~2015年连续三年召回超过500万辆,再到2016~2018年连续三年召回数量突破千万辆规模,汽车召回在我国的发展势头之猛与增长速度之快,全球少见。年度召回数量已远超德国、英国、日本等汽车市场发达国家。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6881.6万辆,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了数量上的突破,同一车型国内国外不同步召回的状况,在中国已得到极大改善。像高田气囊、联合电子燃油泵等案例都在全球开展了大规模的召回,中国也同步召回。事实上,全球召回同步实施已经常态化。
与此同时,近年来出现越来越多由中国缺陷调查引发全球召回的情况,如燃油泵缺陷调查,促使大众汽车公司在中国召回181.8万辆,并引发全球召回。
汽车质量安全水平由低到高
企业坦荡荡地做品质
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对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尤其对产品质量提升和技术改进等方面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十几年前,汽车厂商针对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以“免费保养”“回馈行动”等名义,私下解决;十几年后,汽车厂商不仅越来越重视召回,还专门成立了召回管理机构,组织研发、生产、质管、售后服务等多个部门,收集用户投诉信息,努力发现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通过召回产生的这种倒逼机制,汽车厂商不仅能够不断发现缺陷,还能促进产品在设计、制造等环节的改进,提高产品安全的标准。除了产品质量的提升,汽车厂商的质量管理能力也在进步,企业自身的产品信息收集、疑似缺陷产品调查和召回制度建设也在逐步完善,一旦发现可能涉及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问题,汽车厂商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采取召回行动。
召回缺陷产品,体现的是责任和担当,赢得的是信誉和市场。透过十几年来的召回数据,我们看到一大批中国车企正在崛起,不仅不排斥召回,还有勇气,更有底气,坦荡荡地召回,坦荡荡地做品质,把召回当做提高品牌美誉度,增强客户忠诚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注度由冷到热
群众监督日益壮大
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消费者是最大的受益者。
如果没有召回制度,将会有上千万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汽车产品行驶在中国的大街小巷,后果不堪设想。
近几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均对“召回”概念有了直接引用,毫不夸张地说,召回对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也因此,消费者对于汽车召回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一旦发现疑似缺陷,还会通过提交缺陷报告、投诉、曝光等多种手段,督促汽车厂商发现问题,及时召回。
消费者关于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或者报告,已经成为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召回监管工作最重要的工作线索。在过去的一年里,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的召回活动中绝大部分是由消费者投诉引发的。像“机油门”“断轴门”等热点召回案例,无一不是在消费者的参与下实施的。
写在最后的话
汽车召回制度发展到今天,既有监管制度的突破,也有召回数量的突破,同样也有企业、消费者和媒体对召回制度认识的突破。 过去已过,未来已来,为了产品安全,我们携手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