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国五排放标准小型二手车转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提出,2022年6月1日0时-12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或使用1-6年其他乘用车,可享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可享1万元补贴。
为推动商用车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山东省工信厅、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将发放1.2亿元消费券,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本政策措施自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6月9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GB24545-2019整改的通知》。
在国务院、发改委陆续发布了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后,各省市也进行了相应反应。日前,河北省针对二手车限迁、免征购置税等许多人关心的事项做出了通知
6月2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
5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9座及以下),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其中该方案指出,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5月31日,在发展改革委解读【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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